简介特色
专业办理注册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广告审查表,预备着食品备案
详细内容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原审批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开办条件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药品经营企业的条件:
1.由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材料: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3.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5.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6.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申办人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创建于:2024-11-28 09:44:40
更新于:2024-11-28 09:44:40